共青团天津工业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须知
一、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出席大会,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和各项规定,服从大会统一安排,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和课程,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二、代表和与会人员进出会场,一律凭代表证、列席证、工作证,证件不得转让,如有丢失,需报大会秘书处补办证件。
三、代表应准时出席会议,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遇有特殊情况,须向代表团团长请假,并经大会秘书处批准方可缺席。
四、与会人员在出席会议时应着装整齐、得体,不得随意走动、喧哗,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五、出席会议期间一律关掉手机。
六、会议文件请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七、要保持会场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赃物,会场内不准吸烟。
八、各代表团团长负责组织本团全体代表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并报告出席情况。
九、本条例未尽事宜由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共青团天津工业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秘书处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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