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学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确保新校区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在新校区实行以下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为保证学生宿舍区安全,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及财产损失的发生,学校制定学生宿舍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2、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因事请假离开学校当晚不能返校住宿的,必须在事前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有效。学生无论事、病假,必须在回校的第一时间内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销假,未办理销假手续的按旷课论。
  3、晚点名制度。晚点名制度是指在每晚熄灯之前30分钟各学院学生工作教师、学生干部深入学生宿舍清点学生人数的管理制度。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四和周日22:30,周五、周六及节假日22:50。
  4、新校区学生学习生活作息制度。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学生学习生活作息时间表

作息安排

时 间

公寓送电时间

06:00

公寓开楼门时间

06:00

教学楼开楼门时间

07:00

第一节上课时间

08:00

第二节上课时间

10:00

第三节上课时间

14:00

第四节上课时间

16:00

教学楼锁楼门时间

22:15

公寓锁楼门时间

22:45

公寓断电时间

23:00

  以上时间为平时的作息时间。星期五、六晚上及节假日学生公寓通宵供电。为保证用电安全和节约用电,学生公寓23:00断电,23:01送电。
  5、新校区学生公寓活动室开放制度。
  学校开辟学生公寓活动室作为宿舍文化活动和学生自习场所,每天定时向学生开放(有预定活动时间除外)。具体开放时间如下:

开放时间

开放内容

12:00至13:00

电视开放

19:00至20:00

电视开放

20:00至 24:00

自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