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工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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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工大党[2006] 48号
津 工 大[2006]116号

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管理运行办法
(试行)

    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的建设和使用,是天津市高校布局调整的重大举措,也是我校总体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下一步发展的战略重点。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校首批将有六个学院整建制搬入新校区,学校的管理中心将适时从河东校区向新校区转移。
    为推动新校区的建设和发展,规范各项管理行为,确保新校区工作的正常开展,适应学校办学中心逐步向新校区转移的新情况,根据新校区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运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新校区管理运行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职能延伸、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按照建设高水平工业大学的目标和建设和谐校园、节约型校园的要求,在确保新校区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稳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校区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的创新,为实现学校办学中心向新校区转移打好坚实基础。
    二、管理机制与机构设置
    ㈠ 成立“新校区管理委员会”
    新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学校派驻新校区的管理机构,实行主任负责制,受学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新校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委会由7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校领导兼任。
    在首批进驻新校区的6个学院以外,建立相应的党组织,主要负责新校区管理及服务机构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管委会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新校区的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教职工思想政治等各项工作;协调新校区搬迁、使用、运行中的各项工作;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履行相关职责,保证新校区的正常运转;按照学校年度财务预算,负责新校区运行专项经费的统一使用;处理和解决紧急事务。
    ㈡ 管委会下设综合工作办公室、教务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等五个工作机构,是学校各相应职能部门的分设机构,受新校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业务上又同时受分管校领导的领导。
    新校区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各相应职能部门派出,确需增加人员编制的,按学校的审批程序办理。学校财务处核拨给各职能部门的人员编制经费,按新校区各办公室人员组成情况,调整核拨到新校区各办公室,由各办公室作为专项办公经费统筹使用。
    各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各相应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兼任,并作为管委会的委员。
    ㈢ 学校其他党政职能部门、群众组织,要按“职能延伸、条块结合”的原则,积极协助、配合新校区各学院、各职能办公室共同抓好新校区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事、党建、工会、学生等各项工作,要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情况,实施延伸管理,认真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三、工作机构职责
    (一) 综合工作办公室职责
    ⒈根据校党委、校行政对各项工作的决策和管委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负责新校区各项工作的部署,并对新校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⒉负责新校区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负责新校区接待工作的统一协调、办理;
    ⒊负责新校区文件的流转、督办及印章的管理;负责管委会所需文件的起草,有关会议的记录、归档;
    ⒋负责新校区的网络办公、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
    ⒌负责协助、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在新校区实施延伸管理,履行服务职责;
    ⒍按照学校和管委会主任的意见,负责新校区财务预算的执行和管委会办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⒎完成学校领导和管委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 教务工作办公室职责
    ⒈按照学校教务处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负责新校区的日常教务工作;及时向教务处和管委会反馈教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教务、教学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⒉负责新校区教学资源的调度;负责新校区各教学单位教学任务的安排;
    ⒊负责新校区实验室的布局设置,对实验室建设及运行进行跟踪检查,协调跨校区的实验、实践教学活动;
    ⒋负责新校区教学质量的监控,落实各项教学检查、教学评价和教学督导工作;组建新校区教学信息网,负责新校区学生网上选课、评教等系统的建立;沟通教与学的联系;
    ⒌负责在新校区进行的各类考试的考务组织、试卷印刷工作;负责新校区学生教材的订购;
    ⒍负责协助国资处对新校区国有资产的管理;
    ⒎负责新校区图书馆、网络及多媒体设施的管理,加强新校区图书资料建设和多媒体设施建设;负责“一卡通”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转;
    ⒏完成新校区其他教务、教学管理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和管委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 学生工作办公室职责
    ⒈全面负责新校区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共青团、心理健康教育、就业等工作;负责新校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⒉配合新校区各学院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抓好学风建设和安全教育;
    ⒊负责新校区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学生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
    ⒋协助建立新校区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组织;建立学生信息网,确保两校区学生工作的信息畅通;
    ⒌负责新校区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⒍负责新校区学生的其他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和管委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 后勤保障工作办公室职责
    后勤保障工作办公室是新校区后勤保障的甲方,代表学校面向本校后勤实体及校外企业进行招标,签订服务合同,采用契约化的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包括:
    ⒈负责建立健全新校区各项后勤工作制度;负责新校区后勤社会化的规划与实施;
    ⒉负责与基建部门、市政配套部门的衔接、沟通,配合做好基建工程的接收、验收和维修保养工作;负责接收、保管相关的基建建设资料;
    ⒊负责新校区校园环境的管理;负责新校区内各类修缮工程的计划与施工管理;
    ⒋负责新校区水、电、气、暖及其他服务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新校区各类公共教学、服务、配套设施的检查、维护、报修;
    ⒌负责新校区各类房屋的调配和使用管理;
    ⒍负责新校区的医疗、防疫、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及班车等的综合管理;
    ⒎负责新校区其他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和管委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 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职责
    ⒈负责维护新校区的安全稳定,会同新校区有关部门搞好新校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监督、协助各部门制定内部安全防范措施;
    ⒉建立健全新校区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负责协调节假日和大型群众活动、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实施学校有关校园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⒊协同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依靠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⒋协助地方公安部门和安全部门处理新校区发生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灾害事故;
    ⒌负责新校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新校区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日常维护;
    ⒍负责新校区学生的户籍管理,负责办理新校区师生的身份证和其他相关事宜;负责办理新校区临时出入证等事宜;
    ⒎负责新校区保安队伍管理,负责校区门卫管理;督办、检查各物业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的安全保卫职责;
    ⒏负责新校区的交通秩序,协助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与新校区师生有关的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
    ⒐负责新校区其他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和管委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附则
    新校区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校区的管理工作中,既要坚持和发扬学校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结合新校区的实际,从学校办学发展需要和新校区的长远规划考虑,着眼于学生、教师和学校工作的统筹发展;要努力建立高效精干、运作有序的管理体制,使各项管理工作具有创新性。
    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新校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统筹安排、精心谋划,大力支持新校区管委会的工作;要探索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运行制度,保证职能延伸到新校区,同时要针对新校区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校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天津工业大学委员会
天 津 工 业 大 学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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