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工 业 大 学
办 公 室


津工大校办[2006]10号


关于我校管理学院等学院硕士研究生
迁往新校区学习、住宿的通知


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人文与法学院、工商学院、艺术与服装学院、外国语学院:
    从下学期开始,上述六个学院将迁往新校区进行教学工作。根据我校有关新校区工作计划安排,所属以上各学院的研究生从下学期开始迁入新校区住宿及学习(具体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考虑到2004级硕士研究生将于2007年3月毕业,上述六个学院2004级研究生有完成毕业论文的需要,若其中迁往新校区后在学习与完成论文工作确实有困难者,可提前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注意见,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部后,学校将根据个人申请及实际情况加以考虑,酌情安排在校本部住宿。
    需要明确的是本次新校区的搬迁是学校办学格局的一次调整,事关学校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原则上规定研究生均须随所在学院搬迁新校区。若因特殊情况需留在校本部住宿的研究生,学校只提供相应的住宿条件,其他问题应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协商解决。
    请上述各学院对其所属研究生做好相应的安排和通知。申请表格从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申请表交回研究生部,过期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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